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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收土地预公告(2026年度第18批次)

发布日期:2026-08-06   来源:
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
征 收 土 地 预 公 告

南陈屯镇小屯庄村及有关农户:
    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,现将沧州市2026年度第18批次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    一、征收范围
    拟征收你村东至植物园二期、南至九河西路、西至沧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、北至大季屯村农民集体土地的土地,面积约3.1043公顷。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。
    二、征收目的
    因公共利益需要,依照规划进行社会福利用地、城镇村道路用地、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建设。
    三、土地现状调查安排
    拟于2026年8月21日开始,由南陈屯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,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,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。
   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;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,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。
    本公告期限自2026年8月6日至2026年8月20日。本公告可在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,网址为www.czyh.gov.cn。
    特此公告。


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    
2026年8月6日       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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