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将《2023年度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:
一、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: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十八号院 区司法局法治综合股(邮编:061000)。
来信请注明“《2023年度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》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二、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:czyhfzzh@163.com ,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。
附件:2023年度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
2023年度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
序号 |
事项 |
承办单位 |
决策时间安排 |
1 |
制定《沧州市运河区节约用水办法》 |
沧州市运河区水务局 |
第三季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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